就这一点点长大
初中时期少男少女们开始懵懂有一种东西叫爱情,大家很想体验一下下爱情的滋味,于是少男少女们开始对自己很有好感的异性展开攻势。在我看来我身边的同学很不成熟做出的事情幼稚的不行不行的,不管怎样也得等到自己十八岁领了成人证了,证明我恋爱是合法的,爸爸妈妈老师你们的反对已经无效了。
十八岁,我走出了校门开始闯荡江湖,发现原来中国的帅哥也挺多的嘛,比学校里的多了。同时更发现了一个惊世秘密“帅哥都很花心”,所以我决心不和帅哥谈恋爱,我要找个头高大、皮肤黑的健康、长相很men的男人恋爱。我一直在寻找可是我一直没找到过,我从来没接受过异性的求爱。我要找我心仪的男人恋爱。
二十岁,在家里过完了最后一个父母为我准备的生日,用妈妈的话说“现在开始你已经长大了,可以恋爱,可以交你想交的任何类型的朋友,有自己的圈子,我们希望你成熟起来看清楚你身边的人,想清楚你做的每一件事”。那年我认识了一个自己认为可心的男孩,长相不帅个子高高的身材匀称,皮肤黑黑的,有一双很漂亮的手。我一直认为我对他是一见钟情,我会每天幻想我们牵手走在花园的小路上,像别的情侣一样亲吻。但最终我们也没有走到一起时间让我们发现我们并不适合对方,他向左走我向右走。我的初恋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,也没给我留下什么痛苦的记忆。到是让我想明白了一点,爱情的感觉有时候是会骗人的。
我二十二岁了,我已经独立了,学会了自己一个人生活,不再害怕一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。我会一个去迪厅玩也会一个人半夜走在大街,也会一个人无聊时约网友出去逛公园。我学会了保护自己,照顾自己,如何判断一个人的好坏,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自己的原则。有过一次自己觉得满意的恋爱,虽然结果不完美但是我觉得很满足,最起码让我看清楚了很多东西。也懂得了爱也不一定非要说出口,守护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。我身边比起二十岁时多了很多好朋友,和他们在一起我很开心,他们的疼爱让我觉得很幸福,和爱情相比较我更不愿意失去我现在所拥有的友情。傻傻笨笨的我愿意永远这样傻傻笨笨的,如果哥哥们能不结婚的话就永远做他们的小跟屁虫。
[ 本帖最后由 雪粒儿 于 2008-1-22 14:49 编辑 ]